朱元璋能够登基坐殿做上皇帝,活脱脱是一个草根逆袭的励志故事。
想当年红巾军起义的时候,未来的开国皇帝朱元璋还在安徽凤阳一个小庙里安静地敲着木鱼。
朱元璋是个穷苦人家出身,放过牛,要过饭,后来出家做了和尚。
他在做了皇帝之后写过一个“自传”刻在大明皇陵碑上,将自己的身世广而告之。与其让狗仔队瞎猜,不如自己坦白,以正视听。
他在“自传”里写道:自己出身贫农,老爹是一个种田的农民。“农业艰辛,朝夕彷徨”。生活很艰苦,吃了上顿没下顿。“天灾流行,眷属罹[lí]殃”。后来碰上天灾,几乎全家死光光,只剩下我和二哥。“殡无棺椁,被体恶裳”。下葬的时候买不起寿材、寿衣,用破衣烂衫裹巴裹巴,刨个坑就埋了。
“既葬之后,家道惶惶”。埋葬了父母、大哥,回到四壁空空的家里,哥俩大眼瞪小眼,不知道日后该怎么生活。“仲兄少弱,生计不张”。二哥年纪也不大,也没有什么生活本事。没办法,“兄弟异路,哀动遥苍”。兄弟俩洒泪而别,各寻出路。二哥出外逃荒,自己摸进寺门剃头做了和尚。
但是,全国性的DJH,寺庙也不能幸免。朱元璋进寺的时候十六七岁,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俗话说“半大小子吃死老子”。朱元璋在庙里待没俩月,粮仓就见底了。“居未两月,寺主封仓”。主持不得已发话了:庙小盛不下你这大肚佛。这里除了香灰再没有可吃的了,你带上饭盆化斋去吧。
朱元璋只好端着钵出寺“云水飘扬”。说好听是云游、化斋,其实就是流浪、要饭。
朱元璋要了几年饭,挨了几年的白眼,终于熬过了饥荒,回到庙里。青灯古佛,白菜豆腐,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朱元璋的日子就这么过着。
忽然有一天,小时侯一起放牛的伙伴汤和的来信,邀他一起去参加革命。
朱元璋心动了。
寺庙里日子毕竟太清苦,太枯燥,太寂寞了,20郎当岁的小伙子正是精力旺盛的时候,哪能受得住这般死寂。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庙里的世界很无奈。同样都是免费食宿,干嘛不出去闯一闯。
于是,朱元璋毅然离开了寺庙,义无反顾地投入革命的洪流。通过汤和的引荐,他投到郭子兴的帐下。
郭子兴“奇其状貌”,看他相貌非常奇特。朱元璋的脸长得跟骰[shǎi]子似的,大麻子里面套着小麻子。据说朱元璋一共有72个麻子。这么鬼斧神工的一张脸,搁到身边能辟邪。于是郭子兴收为亲兵,让他跟随左右。
朱元璋脑瓜聪明,作战勇敢,讲义气,会来事儿,很快就得到了领导的赏识。三来两去,郭子兴把自己的养女马姑娘许配给了朱元璋,招他做了女婿。
马姑娘就是后来的马皇后。民间传说,马皇后是大脚。俗语“露了马脚”就是打她这来的。
马氏做了皇后以后,经常参加各种国事活动。为了遮羞,她总穿着拖地长裙。可巧一次刮风,裙角飞扬,一双大脚赫然映入人们的眼帘。于是“露了马脚”被当作一件奇闻张扬出去。
她那年代以小脚为美,三寸金莲,一步三摇,大脚片子让人笑话。
有人考证,女人裹小脚始于宋代,兴于明清。元朝以小脚为美,大脚为丑。女人开始流行裹足,但还没有明清那么畸形。
据说最早开始裹脚的女人是歌妓。为了方便跳舞,她们把脚裹成细长形,尤其是把脚趾收拢起来,跟现在芭蕾舞演员穿足尖鞋的效果差不多,既便于旋转又能避免在旋转时折断脚趾。男人看到这样细长的脚形觉得非常好看。男人的推崇使裹脚流行开来。女人以“小头鞋履窄衣裳”为时髦装扮。为穿上“小头鞋履”“以帛缠足,令纤小”。随着裹脚女性越来越多,裹脚由时尚转化为风气。
宋代裹脚以纤细为美。到了元代以小巧为美。小脚女人一步三摇,在男人眼里那叫婀娜多姿。畸形的审美情趣使裹脚也向畸形方向发展。社会以大脚为耻,小脚为美。女人不惜摧残自己取悦男人。当时相亲看脚不看脸,也迫使女性不得不这样做。三寸金莲的背后是被裹脚布勒得骨骼变形的脚。
现在风气变了,看脸不看脚。于是女性又开始跟脸较劲,开刀子下药,割肉削骨,无所不用其极,别说健康,连命都不要了。这实际上比裹脚有过之而无不及。
所以说裹脚是封建礼法对妇女的迫害这个说法并不准确。裹脚跟减肥、整形其实没什么区别,都是畸形的审美带来的畸形的风气。以小脚为美就往死里裹脚;以瘦为美就跟自己的肚子较劲;以尖下巴为美,蛇精脸开始出洞。
韩国人热衷上面动刀。泰国人热衷下面动刀。有谁逼她们了吗?如果说有逼迫的成分,那也不是礼法而是畸形的审美情趣。
裹脚在元代兴起,在明代定型。马皇后所处的年代是元末明初。那时已经以小脚为美,虽然大脚还不至于嫁不出去,但至少因为不美找婆家困难。马皇后肯下嫁养父的九夫长(相当于警卫班班长),恐怕也有因为脚大找难对象的原因。
朱元璋做了郭子兴的女婿,成为郭子兴的亲信。在日后的戎马生涯中,他救过郭子兴的命,立过很多功,地位越来越高,成为郭子兴的左膀右臂。郭子兴病死后,朱元璋顺理成章地坐上了帅位。
朱元璋率军南下,攻占了集庆(南京),有了自己的根据地。他改集庆为应天府,以应天为中心发展壮大。
当时应天东面是张士诚,西边是陈友谅。他们都是反元的起义军。张士诚占据了江浙,陈友谅占据了湖广,朱元璋被夹在两强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