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少言在门口守夜,今天他实在是累得够呛,又御敌于生死之间,又是带着汪蒲鸟坐船来松港找父亲,还要守夜,虽然他正直精力体力最好的年纪,但终究也不是铁打的,终于靠在大门口睡着了。
等他醒来的时候,发现有人正在给他一件男式大衣,睁眼看,是一个戴着孝冠的秀气小姑娘。
金少言想起来,这是张太直的女儿,之前大厅里宾客乱作一团也是她站在椅子上大喊指挥稳住了场面。
也是她说出了扑鸟摸鱼的金句让他忍俊不禁,没记错的话,这是他今年第一次发笑。
他看了一眼天空。
上弦月。
此刻还是上半夜,离天亮还很长。
“你不睡?”
张闻歌离开他,往灵堂放棺材的方向走去,说道,“明日棺材才落葬,我要陪我母亲最后一夜。”
金少言看看四周,安静得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听得见,再看了一眼门外,城防营补给军,也在轮流放哨休息。
他拿着手上的男式大衣看了看,分不清是她父亲还是她兄长的。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感觉这衣服上好像留着她的手温。
他本不应该离开大门口,他从来不是一个玩忽职守的人。
可一种奇异的感受推着金少言走进了灵堂,他发现她点了很多蜡烛,十分明亮。这戴着白色孝冠的少女就在这烛光掩映下认真地缝着一双绣鞋。
“怎么没有下人?”
张闻歌抬头看了看这个年轻人,但不一会还是低头翻了翻针线篮里的绣线,“留宿的客人太多,需要多点人手伺候守夜。”
金少言点点头。他歪头看看那小姑娘手里的鞋,其中的一只已经做好了,淡紫绸面上,用黄罗缎剪成的牡丹花样做的叠拼样式,很是精巧细腻。
“你做的?”金少言从来没看到这么精致的手艺。
张闻歌没有停下手上的活,但还是礼貌回答他,“嗯,就差一点点了,明天下葬前能赶出来。”
金少言看到那棺材皱眉道,“可钉子已经钉上了。”
张闻歌指了指手边一个樟木小箱子,“明天下葬连这个箱子另外放在脚边。”
金少言这才发现这个打开的樟木小箱子里还有好多漂亮的绸缎衣服。
“绣得很好。”
张闻歌嘴角挤出一点无奈的笑来,“她生我养我,我也没有别的地方可以报答她了。”
金少言微微点了点头,“你很孝顺。”
张闻歌这才抬头看这个少年,发现他虽然看着很和善,但是表情却总是很严肃,仿佛欠了他几百万的账似的。她继续认真做着鞋子,微微一笑,“人如其名,话少。”
金少言听到“人如其名”,一下子又想起了她之前说的扑鸟摸鱼,忍不住笑起来了。
张闻歌听到他笑,又抬头看了他一眼,手里却还是忙不迭地做鞋子。
“你笑什么?”她已经决定了,这人既然惜字如金,那自己也少说点,别吃亏。
金少言摇摇头终于收住了笑,也许是此时此刻此地再也没有别人知道,让他难得放肆了一回,他确实已经很久没有笑得这么痛快了。
“扑鸟、摸鱼。”
张闻歌的针线停了一下,自己也笑了起来,肩膀微微抖动。不一会她用手背捂着嘴,终于停住。
“可能汪首座和我父亲起名字的时候,互相约好了也不一定。”
金少言低头眨了眨眼,“那你叫什么?”
张闻歌平生第一次被同龄男性问名字,这才想起来两人是独处,有些女儿家的局促和尴尬。可他们一个守夜一个守灵,却又都是正经事,她又不可能为了躲开他而不守灵,而且还是在自己家里,躲又能躲哪里去?况且这是陪母亲的最后一夜了。
她只得继续低头认真做鞋子,但还是很大方地回答了他。
“闻歌,默默无闻的闻,对酒当歌的歌。”
金少言心里默念着,少言……闻歌……难道也互相约好了吗?
好几只白蜡烛烛火越来越小,张闻歌赶忙拿剪刀挨个剪灯花,一不小心却被烫到了手,留下了几道乳白色的泪痕,凝结得如猪油一般。可闻歌只是甩甩手,继续挨个剪着蜡,又换了几支新蜡烛,不一会灵堂变得极亮。
随后她搓掉自己手臂上的点点白蜡,又继续忙着低头做鞋子。
金少言用一种难以置信的表情看着这个小姑娘。
“你和那些名门闺秀很不一样。”
张闻歌用剪刀剪掉打完结的线头,重新穿针引线,觉得他这话好生奇怪,“你见过很多名门闺秀?”
金少言沉思了一会,脸色很是严肃,居然真的伸出一只手捏数了手指,“三四个吧。”
张闻歌睁大一只眼,“你这么年轻,已经相看那么多姑娘了?”
金少言摇头,“是汪蒲鸟,他总说他的宋樱表妹天姿国色,但又怕我觉得他吹牛,于是硬拉我去见一面。当时还有他其他几个亲戚姐妹。”
张闻歌摇摇头,她想起张莫鱼最早也这么跟她夸耀柳司罗的容貌,扑鸟和摸鱼确实有共通之处啊,可自己的母亲也很美啊,父亲也好像说过类似的话。好吧,也许这是天下男人的共通之处。
见到了姿色卓绝的女人,就总想占了名头到处炫耀。都说女人虚荣,可这男人又何尝不虚荣。
可她确实也好奇啊,“那宋樱小姐当真天姿国色吗?”
金少言想了想,认真地点了几下重头,“容貌,无人出其右。”
张闻歌抿着嘴点点头,“这么优秀,难怪小汪大人如此青睐了。”
金少言摇头道,“若一个女子的价值只有美貌可言,那不是很可悲吗?除了仗着貌美多欺负欺负几个鞍前马后的蠢男人,连块手绢也要别人弯腰捡,用价值一亩良田的胭脂擦嘴,于家于国做不出半点贡献。”
他说完连自己都很惊讶,这大概是他除了工作外第一次说那么多话,这么长的句子。
张闻歌一听,仿佛看到了汪蒲鸟帮宋樱殷勤捡手绢的样子,金少言在一旁老气横秋叹气的样子,忍俊不禁。
她终于绣完倒数第二层花样了,松了一口气,将线打结。“这话好新鲜,说的也是不错,可你自己要娶妻的时候难道会故意挑丑女不成?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金少言自己想了想,好像是这样。老实地点点头,“是。”
张闻歌开始绣最后一层,“看来你跟小汪大人交情很好,还特地拉你去看他的心上人。”
金少言低头想了下,过了很久才开口,“他喜欢找我说话,我就听着。像你们兄妹那样的说话没试过。”
张闻歌想起了自己搬离松都后,没了龙四这个玩伴,也是没人说话,只能寄情于书画和女工,实在想说话就跟傻子哥哥单方面倾诉。等傻子哥哥忽然聪明了,才开始有些斗嘴,有了话伴,日子也丰富起来。
她轻轻一笑道,“家里就我们两个孩子,一直这么说话的。怎么,你是独生子吗?”
金少言摇头,“不是,有两个哥哥,死了。”
张闻歌想想也是,父亲三十多才结婚,自己出生很晚,父亲同辈人的孩子像龙元舟比自己大十多岁呢,金少言看着那么年轻,大约是跟一舟一样的老儿子。
“对不起,提到了你的伤心事。”
金少言一点都没有难过的意思,反而一脸疑惑,“不伤心。他们死了,才轮到我进宣慰司。”
张闻歌沉默。
她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难道说你那两个哥哥死得好吗?
金少言听到她一直低头沉默,于是补充道,“我是外室之子,去年按独子法改了籍,才来了松都。本来是要烂在松原北境的。”
张闻歌好像有些明白了他,他是个候补子女。
其实自己又何尝不是,哥哥不成器就要她招赘顶门楣,哥哥进了宣慰司就要她去平庆嫁人。
“你还去过松原北境?”
金少言点头,“在那里长大,后来去补给营里呆了两年。”
张闻歌针线慢了下来,抬头看他,白色粗布做的孝冠下,露出一双清澈的眼睛来。“怪不得小汪大人吓成那样,你却这么镇定。看来当过兵果然不一样。”
金少言迟疑了一会还是说了实话,“当过兵没用,要杀过人,还要多杀,手才能不抖。”
张闻歌被针扎到手指,有些疼痛,一颗如珊瑚豆一样的血珠立在指尖。她只得立刻含在嘴里。低头仔细看,幸好针线和鞋子都没被染到。
她也不知道回答他什么好,只能用鼻子嗯了一声以作回答。
但过了一会,她还是有些忍不住好奇心,继续问道,“松原北境……是什么样子?景色好吗?”
金少言认真回忆了一下,“北山,冬天会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