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罢,他有摸了摸碎肉里的断骨:“你看,胫骨和骨盆都碎了,一般的菜刀砍不断,除非是斧头这种攻击性更强的武器,才能满足在短时间内碎尸的需求!”
宁远洲用手电指了指地上的脚印,问:“木棍,你看这,有什么想法?”
“脚印是女性的不错,着力点都在前脚掌,痕迹不深,基本可以排除男性穿女鞋的可能性,对方的体重应该在90到100斤之间,身高在一米六上下浮动。”
因为视线和死者有过接触,宁远洲就自己知道的情况,将问题一点点摊开。
“死者杜国栋,今年65岁,身板挺硬朗,一个消瘦的女性要把他放到,还是有难度!”
张林昆看了他一眼,随即用手抬起死者的眼皮:“他的巩膜还没变色,说明死亡时间不超过两个小时,而且,死者的蔫了吧唧,说明在死之前他进行过很激烈的床上运动,以至于在争斗的过程中,海绵体都勃不起来!”
说着,他起身,从包里出去裹尸袋,让宁远洲搭把手,把人放进去。
“我先回去了,待会儿记得给我带宵夜,我要广式烧鸭饭!”
“哟,这回怎么不点辣的了?再说,你收拾完还吃的下饭么?”
“我最近上火,便血,清淡的有助于消化!”
或许是和死人打的交道太久,面对这种难堪的近况,他也能淡定的说出来。
末了,他似乎又想到了什么,补充道:“你说得对,这活儿费力气,得点两份餐!”
死者的手机不在身上,钱包也被人拿走了,雨夜里,花生和民警捞了半天,也没找到凶器的影子。
第二天清早,秦臻带着一个文件夹走进市局,经过之前的失物认领,想的他已经熟门熟路。
唐潮对查案没兴趣,约了人下乡收宝贝,昨天在富婆那受了打击,现在一心扑在事业上。
拎着一大袋子早餐进门,交完材料,偷溜进刑侦队的办公室,宁远洲四仰八叉的躺在行军床上睡的正香。
秦臻觉得好玩,特意把袋子敞开,在他身边晃悠。
闻到香味的宁远洲从睡梦中醒来,人迷糊睁开一只眼,看到秦臻盯着他,连忙用手背盖住脸。
“你来啦!”
“嗯,我来交材料,案子有进展了么?”
宁远洲揉了揉眼睛,打了个打哈切:“有,杜国栋昨晚上死了,死在雅雀湖,除了脑袋,尸体被千刀万剐剁成肉臊。”
“什么!”
在秦臻的震惊中,对方淡定的伸手从袋子里拿过一个肉包子,啃了一口道:“我们查到,这个杜国栋,近半年被一个叫郭阳的富婆包养了……嗯,真香,再给我一个!”
穿上鞋起身,他端起桌上的隔夜茶就喝,把包子顺下去后,随手打开电脑,放大一张照片:“喏,就是她!”
秦臻觉得这人有些眼熟,追问:“她是不是做紫檀木生意的?”
“咋滴,你认识?”
“见过几面,前几年她在博物馆里买走了一副古画,是个收藏发烧友。”
宁远洲喝了一哭豆浆,饶有趣味的看着他:“我说秦大教授,你生意做的挺成功啊,富婆的资源都有。”
秦臻被他的话噎到,抿了抿唇:“哪能跟宁队你比啊,你可是把富婆泡到手的人。”
提起这一查,宁远洲的立刻变脸,他嘴里的豆浆差点没喷出来:“我那是为了真相,出卖了色相,这事儿钥匙有第五个人知道,你就死定了!”
秦臻见状,扶了扶眼镜,心生一计:“那就看宁队,对我坦不坦诚了!”
他冲着电脑屏幕努努嘴,宁远洲用脚趾头想也知道,他又惦记上这个案子里,说来也奇怪,那面战国铜镜在他手里这么些年,可以说是毫不起眼,可到了杜家父子手上,却成了有镜仙的墨镜,实在是让人想一探究竟。
“不行,热心市民秦先生,没什么事,你可以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