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桑,这个不吉利。”尉迟兰廷将衣服藏在了身后,说:“我以后会给你买更好看的衣服,桑桑想穿什么就穿什么,这件我们不要穿。”
桑洱指着他手里的衣服:“可我就想要这个。”
尉迟兰廷哑声道:“桑桑,现在还不是时候。以后,我们老了可以再一起选。”
“我也没说要立刻穿啊!这是我自己选的,我就喜欢它。”桑洱很满意款式,不想被拿走,绕过尉迟兰廷的身体,想抢回来,却怎么都碰不着。来回几次,她也有点儿破罐子破摔了:“反正你就爱欺负我。”
尉迟兰廷的目光晦暗得难以形容,喉结动了动:“……好,我还给你。但是,桑桑,你要告诉我,你为什么突然要做这样的衣服?”
总不能说是知道自己快歇菜了,因而要未雨绸缪。桑洱掰着手指,数起了自己的弱点:“我的头发都白了,以前在村子里,白头发的老人都会提前备好这样的衣服呀。我又不会打架,遇到什么危险的东西,都只能被追着欺负,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没了,所以才要提前……”
就在这时,她的小手被人握住了,手心被塞入了一个冰冷的东西。
桑洱低头,懵了一下。
这是尉迟兰廷的武器,鞭子的把手。
以前在昭阳宗混的时候,桑洱是用剑的,从来没有和这种柔可绞杀、硬可挡剑的武器打过交道,感到很陌生,同时,又有一种对桀骜且强大的武器的敬畏。但这时,尉迟兰廷低声念了句什么,这鞭子就如灵蛇一样,绕着她的手臂,在她身上亲昵地盘了一圈。
“桑桑,它叫魄焰。从今天起,它就是你的了。有它保护,没有东西能伤得到你,让你有机会穿上这件衣服。”尉迟兰廷的神色带着一丝郑重,轻声说。
“你可以拿它教训任何欺负你的东西,包括我。如果我以后再欺负你,你也可以用它来打我,随便怎么处置我都行。”
桑洱有点儿被尉迟兰廷吓到了。
她的寿衣被尉迟兰廷暂时没收了,反正是拿不到了。同时,还稀里糊涂地被迫收下了尉迟兰廷的武器。
这种武器,是可以认一二位主人的。如果她和尉迟兰廷同时在场,而意见相悖时,恐怕魄焰会先听从她的指挥。幸好自己没多久时间活了,不然,以后说不定会闹出贻笑大方的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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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条最后那15%,久久没有变化。与外界的局势之动荡,形成了鲜明对比。
因为还没有找到尉迟邕的尸体,尉迟兰廷本来不打算那么快搬回姑苏。但那边的事情太多了,他不可能一直在两边跑,最后,只能先带着桑洱和一众人回去。
尉迟家的家主两度更迭一事是瞒不住的,外界一片哗然。
好事不出门,坏事行千里。据来历不明的传闻称,因为尉迟小姐的死亡,尉迟磊一家三口起了内讧。在争执中,尉迟磊失手杀掉了卞夫人。尉迟邕为母报仇,又杀了尉迟磊,自己也得了个落水失踪的下场。可谓是一出无比荒诞的自相残杀剧情。
当大家都以为这庞大的家业要落入旁人之手时,那位据说死在九冥魔境的尉迟小姐忽然回来了,原来他根本没死,还是一个男儿身。
无数质疑的声音开始缭绕着他。有人说尉迟兰廷身份存疑,这么多年扮成女人是居心叵测,有人说他的失踪是有意为之,说一家三口的惨案都出自他的安排,他却把自己摘得那么干净,令人发指……
对此,尉迟兰廷并未有任何解释。
桑洱知道,依照他的行事风格,估计会用当年除掉所谓的婚约对象一样的手段,让那些阻碍他的人,都“意外”消失。
以暴制暴,令人胆寒,但也很有用。
在闲下来时,桑洱开始盘点起了这条路线未完成的事。
喂血还有一次。
而尉迟邕,虽说掉进了水里,但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他死了。
经过郎千夜的教训,桑洱已经沉痛地认识到,这个世界的反派都是打不死的小强,一天见不到尸首,就一天不能掉以轻心。
尉迟兰廷应该也是这样想的。
他似乎有某种把握,确定尉迟邕失踪后,并没有逃出姑苏。因而,他不仅在城墙四周布下结界,还加紧了搜查,似乎想来一招瓮中捉鳖。
估计,等喂血结束、尉迟邕被彻底解决之时,就是这条路线的终点了吧。
最后,桑洱一语成谶。
一直没露面的尉迟邕,确实没死,被困在了姑苏里。
因为尉迟邕,桑洱在一个完全意料不到的人的手里,栽了一个大跟头。
那是春末的一个晴朗的日子,非常适合外出踏青。
出事那天,桑洱正在花园里玩捉迷藏打发时间。冬梅来演捉人的鬼,在她捂着眼睛时,其他人都找地方躲了起来。倒计时即将用完之际,桑洱被一只手拉到了假山石后面,做了个“嘘”的手势。
正是绮语。
这个地方很小,恰好能躲两个人。猫下身体,确实很难发现踪迹。桑洱正聚精会神地望着外面时,忽然发现,一直停滞不前进度条,竟在这时上涨了5%,变成了90%。
桑洱愣了一下,后背登时窜起一阵危险的冷意。来不及跑走,她的后颈传来了一阵痛意。
最后出现在桑洱的视线里的,是绮语的一片衣袖。
……
等众人发现桑洱失踪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时辰后的事了。
清点了一圈,很容易排除出来,和桑洱一起消失的人是绮语。
但当大家找到她的时候,绮语已经死在了假山石后面,眼睛睁着,嘴角溢血。看挣扎的痕迹,似乎是曾被人掰着下巴,粗暴地灌过毒。
无人知晓,绮语在临死前,在走马观花里,看见了自己的一生在快速地闪过。
绮语是哑奴唯一的孙女。可是,自打有记忆起,她就很少有机会见到爷爷。
哑奴在尉迟磊的安排下,长年累月住在山里,负责照顾和看守袁平蕙母子。他并不知道,远在姑苏的年幼的绮语,早已被尉迟邕收揽为亲近的仆人,而面上却无人知晓。
随着尉迟兰廷的出现、长大,尉迟邕渐渐开始忌惮这个妹妹,派出了很多棋子去接近对方。
其中一个就是绮语。
这些派出的棋子,几乎都没探听到任何消息,就被冷酷地拔除了。只有绮语是例外。
或许是因为哑奴死前的托付,或许是因为绮语足够安分守己,从来没有刺探过尉迟兰廷的秘密,比忠仆还像忠仆,所以,她成了唯一没有被揪出来的那枚棋子。
尽管被留了下来,绮语也没有探知到任何有用的消息。
尉迟兰廷的戒心是一道高墙。绮语明明已经是他的侍女了,可也没有比别人亲近他多少。
守了尉迟兰廷那么多年,绮语也是在最近才知道,原来她的主子不是女儿身,而是男人。
纵然没有获得他的信任,但一直待在尉迟兰廷的身边,绮语在长大的同时,心境也在不可控制地变化着。不知从何时开始,她的目光,开始像追逐光一样,被尉迟兰廷吸引,心也开始偏向了他。
从前是不敢、不能打听,因为见过太多暗棋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心里害怕,所以,无法轻举妄动。如今,则是不敢,不能,也不愿意再帮尉迟邕了。
那是一种浓烈又复杂、与性别无关的感情。想占有又知道自己不配,想奉献又怕玷污。若要找一个词,那便是仰望天上的月亮一样的心情。
在尉迟兰廷还是“二小姐”时,绮语就是这样想的了。
月亮就应该永远孤高皎洁地悬挂在天上,没人捉得住。
绮语曾经以为没有人能真正走近尉迟兰廷,直到一个傻子闯入了他的世界。
而在此不久之后,尉迟兰廷似乎看出了绮语僭越的心思,将绮语打发到了别的地方去。
绮语无数次想找人捎话,想回来主子的身边。但那些话都石沉大海。
看似温柔的主子,心肠却是绮语见过最冷硬的。说断就断,说不要就不要,半点旧情也不念。
后来,绮语嫁给了尉迟兰廷身边的心腹,又身怀有孕。丈夫为了照顾她,将她接来身边。可惜的是,这个胎儿天生体弱,在敦桐时就没有保住了。
但若不是因为这个契机,绮语也不可能再见到尉迟兰廷。
同时,她还看到了冯桑。
虽然觉得这二人不配,但月亮要垂怜于谁,是外人控制不了。绮语说服自己接受。
但很快,她无意间偷听到了丈夫与方彦的对话。
绮语知道,尉迟兰廷有意对付尉迟磊父子。
眼下的时机并不成熟,他却突然提前了计划。好在,结局也算是走运,没死,还杀了尉迟磊夫妻。
绮语本以为,主子向来是冷静从容、不会被感情所绊的人。之所以这么做,只是因为不想仇人在世上多活一日。但原来不是的。尉迟兰廷此举,似乎只是为了尽早拿到尉迟磊手中的一个宝物,去与魔修做交易。
因为傻子等不起,所以他拖不起。
那个交易,能让他与那个傻子同享寿元。
这一次为了傻子冒险,结局是幸运的。那下一次呢?
人不可能幸运一辈子的。
天上的明月,是不容玷污的,也不该为任何人陨落。
而恰好,在这几天,被困在姑苏的尉迟邕,走投无路之下,通过很久没用过的办法,联络到了绮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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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绮语一直探听不到消息,在尉迟邕看来,就是一枚废棋。没想到,这枚废棋也有派得上用场的一天。
尉迟邕落水后,仙骨受损,醒来已是谣言满天飞,他背上了弑父的罪名,在修仙界的名声、地位都一落千丈。
当年,哑奴为了保守秘密,只能狠心烧掉了囚禁袁平蕙的木屋,免得别人发现死在里面的两个孩子是女孩。而如今,卞夫人的尸身下落不明,连入土为安也做不到,竟落了一个比袁平蕙更凄惨的结局。
更让尉迟邕恨得咬牙切齿的是,原来自己对尉迟兰廷的忌惮,冥冥中是有原因的。他这个妹妹,居然是一个男人。
更可笑的是,他那不可一世的父亲,竟然一直被蒙在鼓里,养狼为患。
他的属下方彦,竟是尉迟兰廷放在他身边的探子。而他的妻子,也没有死去,还被尉迟兰廷夺走了。
如今,尉迟邕已不指望能在短时间内东山再起。他只想在天罗地网里,先逃出姑苏,为此,他迫切地需要一个人质,一个可以威胁尉迟兰廷的人质。
在这世界上,再固若金汤的堡垒,也不是无懈可击的。当年,在修筑尉迟家的府邸时,督工听从了卞夫人的安排,在花园的假山石后,留了一条密道。后来,那督工被他们灭口了。除了他们母子,不可能还有人知道这条密道的存在。
在绮语的协助下,尉迟邕顺利劫走了桑洱,同时,还带走了绮语提供的地图——在如今不断收紧的包围圈里,绮语给他指了一个防守最弱的地方,做逃生的出路。
而实际上,这条所谓的逃生出路,不过是绮语的借刀杀人之法,一条绝路。
若是以前,尉迟邕未必会相信她。但如今他已经没有了亲信,又是落难的时候,已经没有更好的选择了,只能试一试。
当然,尉迟邕也没有尽信她。在离开前,担心绮语会改变主意,泄露他的行踪,尉迟邕强行给她喂了毒。
绮语就这样无声地死在了假山后的角落里。下巴的血干涸了,脸上的神色诡异又安然,仿佛带了一丝夙愿完成后的满足。
……
那结结实实的一劈,让桑洱失去了意识。苏醒的时候,她就发现自己的手腕被绑住了,靠在了一面石墙上。这个地方很狭窄,像是城墙里的楼阁,上下都是楼梯,头顶上有几扇小而窄的窗户,金灿灿的阳光里,浮尘飞舞。
桑洱:“……”
卧槽,中计了!
没想到啊没想到,都发现进度条变化了,还是逃不过这一劫。
更没想到,原来绮语是内鬼,这波反装忠属实牛。
论演戏,演几个月不难,演十几年也不露出破绽,那才叫厉害。
系统:“宿主不必在意,即使你能跑掉,结局也没差别。你本来就是要配合绮语,被打晕后弄过来的。”
桑洱:“……”
桑洱难受地动了动坐疼了的屁股,挣动了一下双手,就听见身旁传来了一个阴恻恻的声音:“贱女人,你可算是醒了。”
桑洱抬头,就见到了尉迟邕。
困境和挫折,真的可以彻底改变一个人的面貌。站在她面前的人,衣衫肮脏,神色诡异,目下泛青,眼窝下陷,下巴长满胡茬,像是一只被东追西赶,已经穷途末路的落魄鬣狗。与数月前那个优雅阴郁的贵公子,判若两人。
他忽然伸出手,死死地抓住了桑洱的头发。桑洱疼得一叫,被迫仰头,下巴就被刀尖抵住了。
尉迟邕死死盯着她的脸,忽然,耸着肩,哈哈地笑了起来:“你这贱女人,我当时还不明白,你怎么会和尉迟兰廷接近……原来是图他那个,怎么样,这段时间被他睡得不少吧。”
尉迟邕的精神似乎不太稳定。桑洱又惧怕又紧张,口水都不敢咽,就怕这家伙突然发疯,给自己戳几个洞放放血,
“你就是用这种表情去勾引他的吧?方彦骗我,你也骗我,还有绮语那贱女人,指给我的路也是绝路……”就在他破口大骂时,楼梯下面,有密集的脚步声传来。尉迟邕脸色一变,放下匕首,狠狠挟持起了桑洱:“不想死在这里的话,那就乖乖配合我!”
一贴近他的身体,桑洱这才发现,他的腰带是湿的,似乎浸满了血。看来,尉迟邕还没逃出去,就被追上了,还在逃跑中受了伤。
这里是城楼,上方还布了结界。傻子也知道,在逃跑时往高处跑,通常只会越跑越窄,必死无疑。
如果绮语一开始给尉迟邕指的就是这里,那他应该早就起疑了。所以,桑洱推测,尉迟邕不是自己想来这里的,而是被围堵着,没有别的选择了,才会跑上来这里躲着。
但现在,他们已经被发现了。
尉迟邕挟持着桑洱,且上且退,来到城楼的边缘。这里果然已经布下了结界,那是一道带了危险杀机的淡淡白芒。
尉迟邕似乎很忌惮它,不敢靠得太近,匕首抵住了桑洱的喉咙,对着前方登上城楼的尉迟兰廷一行人怒吼:“都别过来!你敢过来,我就先杀了她!”
尉迟兰廷闻言,虽然没有停,但还是立刻缓下了步伐。当看见桑洱的脖子前方血流如注时,他看尉迟邕的眼神,就像在看一个死人。
而那厢,尉迟邕见到了恢复了男装打扮的尉迟兰廷,也是恨得面目扭曲。
“你不想她死的话,就马上给我准备两匹马和足够的盘缠,还有,叫人撤掉布防与结界,待我跑出了百里,自然会把她扔在路边!”
“你的意思是让我放虎归山?”尉迟兰廷不动声色地看了一眼在远方的地面窜过的人影,冷笑一声,故意引开他的注意力:“尉迟邕,你未免太过高看一个女人在我心里的地位了。”
“是吗?那我就看看是你嘴硬,还是……啊!”
尉迟邕的话音未落,一直沉默的桑洱忽然顾不一切地往后撞去,却不是带着尉迟邕倒向安全的一边,而是撞向了几步之遥的剑阵结界。
这一个瞬间,所有人都来不及反应过来。尉迟邕已迅速识别出了她的意图,不敢置信地怒吼一声,想前倾阻止她,却因毫无心理准备,被桑洱以力带力地带倒了,硬生生地推进了结界里。
尉迟兰廷脸色刷地变了,袖间的魄焰宛如闪电飞出,想卷住她。可到了一半,魄焰却仿佛听从了另一人的命令,非但没有去救人,还反过来绕住了他,阻止了他过去。
那道结界,分明只是一道虚幻的光。人倒在上方时,却仿佛有某种锋利的东西,穿体而过,清晰地传出了血肉被破开的声音。
“噗嗤”、“噗嗤”。
尉迟邕痛苦地叫了起来,滚出两滚,身子抽搐,内脏的碎屑涌出唇角,瞪着烈日的瞳孔一下子就扩大。大概他也没预料到,死亡会降临得那么突然。
强行去突破这样的剑阵结界,效果与万剑穿心并无差别。
生与死,就在弹指一瞬里定格了。
当尉迟兰廷目眦欲裂地扑上去时,桑洱已经从尉迟邕的身上滚了下去。她躺在地上,身体下方,开始漫出深红的血。
而她的眼眸里,正泛着一圈落日般的美丽的光。
是太虚眸。
在抱着尉迟邕撞向结界之前,她看见了未来。
或者,应该反过来说。
她看见了未来,所以做出这样的抉择。
尉迟兰廷的思绪彻底空茫了下来,又仿佛有风呼雪啸。
……
在扑向尉迟邕之前,桑洱确实窥见了不久后的未来——她看到尉迟邕会拉着她同归于尽,而尉迟兰廷会冲进结界里面救她。
看见了这样的画面后,不管是原主,还是想还原剧情结局的桑洱,都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被结界刺中的人,分明是桑洱。可被杀死的人,却好像是尉迟兰廷。他跪了下来,声音里带着无尽的惊恐:“桑桑……”
“……太,好了,你没有被结界刺中。”桑洱的嘴角溢出了混着内脏的血沫,却骄傲地弯起了眼睛,声音很轻,凑近了,也只听见了这一句。
“…………”
她的双目正在失去神采,仿佛是看得不太清了,想摸一摸他的脸,手动了动,在衣服上自卑地揩了揩,仿佛要揩走上面脏了的血污。
但不知道是因为没力气了,还是因为发现手揩完了还是很脏,她最终还是缩回了手,只嘟囔:“我有一点疼……你亲亲我,我就不疼了。”
已经感觉不到周围所有人的存在,尉迟兰廷心脏刺痛,僵硬地俯下身,抖如筛糠,吻住了她的唇。
良久。
底下的人再也没有喊痛了。
睁着无神的眼,牙齿微开,没了声息。
……
从出生起,傻子就仿佛拿了一个烂俗剧本。被埋在土里,遭人嫌弃,打骂,被毒哑,被驱逐的小傻子,被亲人嫌弃拿不出台面、常躲在阴暗的楼梯上羡慕地看着父母兄弟和假姐姐一起出门的小傻子,没什么本事的小傻子,一辈子活成了一个笑话的小傻子,却喜欢一个非常厉害、与她云泥之别的可望不可即的人。
那个人叫兰廷。
兰廷很好。他会保护她,会给她暖脚,请她吃龙须酥,捉鱼给她吃,还会陪她堆雪人。
有时候也会有点坏,会嫌弃她脏,把她扔在僵尸环绕的破屋子里。
因为太喜欢,所以深深地记住了他的一切。
到最后,也不舍得他痛一点点,脏一点点。
傻子永远都要兰廷当她心目中最干净、最美好、最不容玷污的人。
只是在最后,因为窥见了第四次渡血的时机即将来临,因为察觉到了尉迟兰廷不愿意再喝指尖血,傻子破例撒了谎,在地上翻滚的时候,悄悄将自己的指尖血,含在了唇缝里,通过吻渡了过去。
这是傻子可以为兰廷做的最后一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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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迟兰廷跪在地上,久久没有说话,看着地上无力的尸身,慢慢地将她搂紧了。
小傻子以为自己配不上他。
其实,是他们所有人,所有辜负过她的人,都配不上她。
尉迟兰廷的动作有点机械,越来越紧,仿佛想将她揉碎了融进自己的怀里,声音很飘:“不脏的,不脏……我们回家,回家就不疼了。”
回答他的,再不是傻子天真的声音,只有昭昭烈日,与空荡的风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