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冒顿念出这个名字的时候咬牙切齿,但他对慕容的才能很是敬佩。如果可以的话,冒顿是想在消灭东胡后,收服慕容恪为自己所用。
毕竟这个草原上几乎都是和余无王一样的庸才,爱着权力却没有相对应的能力,只有自己和慕容恪可以称得上‘雄鹰’。
可这些都是冒顿的一厢情愿,要是慕容恪知道匈奴单于想灭掉东胡的想法,肯定会带着慕容部更加用心的抗击匈奴。
回到代郡扶苏这边,他把自己沾满血迹的手帕拿了出来,时间让手帕上面的颜色从暗红色变成了黑红色。
上面的黑色并不是纯粹的黑,红色也不是纯粹的红,而是两种颜色完全交杂在一起,并且上面的图案又像血喷溅出来的样子,居然有种另类的美感。
扶苏打算就用这个作为扶苏在赵地精锐部队的披风颜色。黑是秦国的代表色,象征这秦国的强大、严正;红是马县军官、百姓的鲜血,也是扶苏不变的信念。
郭嘉自然也在荀彧旁边,他这几天帮助荀彧处理政务,处理的自己都想跑路了,要不是因为代郡官吏系统实在是腐败的太厉害,郭嘉也不放心荀彧借助这些官吏来办事。
不然郭嘉早跑了,他明明更适合留在郡城里面监督众人,或者在公子扶苏身旁出主意,甚至掌控望芝手上的那只情报部队。
看到这黑红色的图案,公子扶苏还想把它制作成披风,郭嘉很善解人意的问道:“公子,这只军队的名字去好了吗?”
听到这话,扶苏笑了一下:“这只军队就叫血衣军!”
“若有人挡住我扶苏的路,我必定用血来祭典他。文若、奉孝,到时,你们一定要助我一臂之力啊!”
说完,扶苏认真的看着两人,荀彧和郭嘉便鞠躬表示。
在这之后便是农事了,现在正好还在初春末期,可以把玉米择地下种。
毕竟在代郡这里,年降水已经比南边几个郡要低不少了。但是这边还有不少从太行山脉而来的河流,依靠河流种植玉米也不错。
毕竟玉米产量比现在主流的粟米还是高不少的,如果有地方的土地实在贫瘠,那扶苏也有土豆的种子。
扶苏此次带来了不少的玉米种子,他准备先在代郡使用,然后再逐步推广到赵地其他农产量低的地方。
他还有后世优质的杂交小麦,它的亩产量直逼玉米,小麦储存起来也相对玉米简单,更适合成为主要农作物。
其实这个时代已经有小麦了,可是小麦产量低,百姓们又不知道怎么把它做成食物,就导致小麦在这个时代的诸夏迟迟没有成为主粮。
所以扶苏又用10积分换了专门磨小麦粉的石转盘,毕竟北方不吃小麦就和南方不吃稻米一样难以置信,扶苏也好想吃上一顿暖呼呼的面食。
况且解决完代郡的事情,扶苏还要去其他旧赵地的郡县走一趟,避免有赵直这样的人出现。
随便推广玉米和小麦两种作物,以粟米的口感和产量,就被时代决定了,它在北方总有一天会被玉米和小麦取代,扶苏只是加快了这个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