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瞬间,克雷格·佩尔顿脸都白了。
他终于意识到,自己真的小看了对面的年轻人。
犯了错,而且错得离谱,但又想不通错在哪。
以他几十年对微表情的观察经验,刚刚应该是死死拿捏住了对面这个年轻人才对。所说的话无一不是戳中对方软肋,对方的情绪如此激动,就是证明。这种无能狂怒是认输的前兆。只要再好言安慰一番,对方就会认识到只有合作才能避免损失,于是乖乖俯首认命。
然而他万万没想到,眼前这个年轻人竟然不按牌理出牌。
明明有十几支枪对准着你,你突然冲过来是要找死吗?
他本来以为,两边间隔有二十多米,周围又有十几个SWAT特警待命,那是万无一失。毫不夸张地说,南晓只要敢拔枪,立刻就有不下七八支枪会对他点名。他认为自己掌握了绝对优势。
然而,南晓一眨眼就跨过了二十多米的距离,来到他面前。
强劲的风扑面而来,克雷格·佩尔顿的灰发被吹得乱飞。他这才意识到自己错得离谱。对面哪里是个人,分明就是战场上活下来的凶煞!
这、这杀气……华夏已经研究出了人体改造技术?
他本能地极力后退,要拉开距离。
生死关头,克雷格·佩尔顿的反应也是极快,甚至超越了自己的极限。
被南晓猛烈的扑击震慑了零点零零几秒之后,他已经恢复过来,手伸进怀里,握住了枪。
那是一支柯尔特政府型M1911,双排弹匣,满装是14发子弹。他靠这一手阴了很多老司机。以为7发打完就没了,或者谨慎一点,等到8发打完再冒头的,都被他送上了西天。
克雷格·佩尔顿是个不错的枪手。精于手枪射击。年轻时上过战场,杀过人,面对面地搏杀也经历过。他对自己的枪技非常自豪,多次靠这个深入险地,一挑N。
然而这一次,M1911救不了他。
还没来得及拔枪,脖子就已经被南晓掐住。
此时的南晓,浑身劲道贯穿一体、已经打破了人体极限。他一把捏住克雷格·佩尔顿的脖子,把这老头往雪佛兰上撞去。一下、又一下、再一下——
“我好好来跟你商量,你竟然要拿我爸爸当实验小白鼠?为什么要逼我?为什么?”
如果克雷格·佩尔顿还能说话,他一定想要解释:那只是一种话术,只是极限施压的谈判技巧,你应该跟我讨价还价啊,哪有你这样上来就拼命的,就离谱……
然而他此时嗦不粗话,后脑勺的剧痛让他头晕目眩,眼前一片漆黑。
被掐着脖子撞到车窗玻璃上的那一刻,实际上他头骨已经碎了。后颅骨毕竟不如防弹玻璃硬,在狂暴的力量推动下,就像打桩一样硬砸,完全撑不住。
“哼!”
撞了几下之后,南晓怒气稍微平息,随手把克雷格·佩尔顿的尸体扔到一边。此时老FBI的头已经跟烂西瓜没有什么两样了。用脚指头也能看出毫无抢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