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我愿陪他一起死!
龙城,
某个酒吧之内,赫赫有名的俏寡妇叶青璇,正在一个人喝酒。
她真的很漂亮,
虽然已经是三十岁出头,可是,她保养的很好,再加上底子好,脸蛋儿看起来至多也就二十五六的样子,非常精致。
当然,
她最为引以为傲的,自然还是她那足以秒杀99%女人的摇曳身段!
而且,
叶青璇也非常喜欢穿旗袍!
夏柳为何喜欢穿旗袍?其实,她是跟叶青璇学的,她就是在模仿叶青璇!
准确的说,
叶青璇几乎是整个龙城,所有有野心的女人的骄傲!
毕竟,
当年叶青璇是被买进林家冲喜的,可后来,叶青璇却通过自己的努力,摇身一变,成为了林家的主人!
无论她到底用过何等见不得光的手段,她现在已经是执掌七大姓之一的林家,
这个结果才是最重要的!
唯一的区别就在于,
夏柳相对更加年轻,所以喜欢黑红相间的修身旗袍!
而叶青璇成熟动人,她更喜欢那种纯黑色的旗袍,这也与她一直以林家【未-亡-人】的身份自居有一定的关系。
这间酒吧很小,
但很精致,而且,酒吧之内播放的并不是那种嘈杂的动感dj,而是播放的《贝多芬钢琴曲》!凸显出了非常强烈的小众格调!
酒吧的生意并不忙,
但,没人会在乎,因为,这间酒吧本就是叶青璇开的!
今晚,
叶青璇又一次喝醉了,已经是醉眼惺忪!
酒吧之内,
很多人都在偷偷的打量着叶青璇,非常眼馋,不过,却根本没人敢上前!
所有人都知道,叶青璇逢酒必喝,逢酒必醉,从无例外!
但,
与此同时,醉酒之下的叶青璇,也是最为危险,最为可怕的!
早年间,
有人趁着叶青璇醉酒,想要占叶青璇便宜,结果,迷迷糊糊,连脚步都站不稳的叶青璇,却硬生生废掉了那个人!
那个人并不是普通人,
他是龙城七大姓之一,墨家小公子墨景深!
可是,
纵然如此,墨景深依旧没有落得一个好下场!
叶青璇出手真的非常狠,
她亲手掰断了墨景深右手五根手指,然后硬生生逼迫墨景深把他自己的五根手指,就着烈酒,全部吞入腹中!
当然,
墨景深的保镖更惨,十名保镖,全部被叶青璇亲自下令,沉到江底喂鱼!
最为恐怖的是,
事后,墨家非但没有找叶青璇麻烦,反倒是备了厚礼,来给叶青璇赔礼道歉!
其实,
龙城有很多人都觊觎叶青璇,毕竟,所有人都知道,只要征服了这位俏寡妇,只要能够入了叶青璇的法眼,哪怕只是一个普通的小白脸,也会摇身一变,成为林家男主人!
七大姓以及龙城各大家族,更是巴不得能够得到叶青璇的青睐!
他们都热切的希望能够跟叶青璇联姻,只要成为叶青璇的男人,
就等同于如虎添翼!
很多人甚至在私底下非常认真的讨论过,既然叶青璇好酒,那么,何不趁着叶青璇醉酒之后,
直接生米煮成熟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