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舆论的事还要曹昂操持,他动用手头一切的渠道将乌丸侵略的罪行宣之天下,很快天下百姓都知道了,三郡乌丸竟敢犯边,还对同胞烧杀抢掠。
这时候,汉朝的骄傲还没从骨血里消退,岂能被外族欺负了去,群情激奋,血债血偿之声鼎沸天下。
这时候道出老曹决意北伐的决定,立刻受到天下人力挺。
尤其是幽州之地,他们直面敌寇,情绪更深。
“汉人的脊梁没断,我们就是一天少吃两顿也要支持此战。”有人跑到官衙送粮食。
“小小乌丸竟敢犯我大汉天威,小老儿我恨不能亲自上阵。”老汉背了一袋粗粮放在官衙前,咬牙切齿。
“不错,跳梁小丑当诛。”一名壮汉牵来一匹马,看得出他很珍爱,但还是咬牙系在了官衙前。
“中原逐鹿为我汉人内事,岂容外族干涉,若不是事务繁多,愿学班定远投笔从戎。”书生搜遍全身,掏出几两碎银子也放在了官衙前。
“俺献粮十石,希望丞相大人多杀乌丸贼寇。”肥胖商人吩咐下人将粮食放下,拍着肚子大声说道,往日里商贾尽遭白眼,但今天众人给他叫好,胖脸笑出褶向四面拱手。
老曹得知消息,亲自赶赴现场,感谢乡亲父老。
“操在此谢过诸位。”
百姓拱手回应,放下东西的回去忙碌,还在排队的则不停咒骂乌丸,老曹不禁热泪盈眶,人心最是比山重,这一刻他感受到了压力,不过有压力也有动力,仿佛回到了年少之时,那时的他向往的便是封狼居胥,保家卫国。
“民心可用。”官衙旁的酒楼上,贾诩望着人群感叹道,同时望向曹昂的目光也充满了复杂。
诚然,曹昂有点政治白痴,但他对民心的使用却出人意料的炉火纯青,很多时候他做不成的事借助百姓就成了,这很令他惊讶,因为他固然才智高绝,但从来没朝这方面想过,更何谈去用了。
曹昂微微一笑:“汉人的膝盖不弯,脊梁也就不会断,往常朝堂消息都不会让他们知道,但此次放出消息,他们骨子里的骄傲容不得外族寇边。”
“是啊,无论太平盛世还是乱世狂流总不缺英雄,正是他们撑起了我等的脊梁。”冷静的贾诩难得泛起热血:“自卫霍逐匈奴起,接连有壮侯(甘延寿)、陈子公(陈汤)上书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有班定远投笔从戎威震西域,成为一代代人追随向往的对象。”
“有时候我会想,若汉人的血性被阉割了会怎样?”
贾诩手指摩挲着酒杯,沉声道:“那汉人就再不是这天地的主人!”
曹昂想到五胡乱华,汉人沦为两脚羊,不由点点头。
“今日看到民心,可大肆用之,彻底绝了刘备之心。”贾诩目光望向了荆州方向。
曹昂也笑了起来,到了这种地步,人心比山重,不仅刘备,恐怕任何势力都不敢钻空子出兵。
人比人会比死人的,老曹放弃稳定后方的最佳时机执意讨伐寇边罪族,百姓争相传颂,这是人民的好丞相,若这时有人趁火打劫,不说多,一顶暗助外敌的帽子肯定戴定了,以强汉国民对外敌骨子里的傲气,这种诸侯最多三天也就被打死了,还争天下,争个鸡毛吧!
做完了这些,作为被套路上战场的人,也要为自己多做打算了。
沙漠不比其他,一旦深入可不是闹着玩的,动辄会全军覆没,不说倒霉的遇上大龙卷,就是平常,黄沙漫天,难辨方向,若再断了水,再多人也白搭。
所以他在城里寻了一位出入过沙漠的老者,虚心请教了许久,曹昂示意薛义去按老者所言准备一切东西,而后自己带着典满、文稷找寻指南针,可费尽功夫,只找到一个司南,在古代辨别方向很少用到这个,更无人在意它的神奇功效,多数拥有者都是机缘巧合得到。
本着贼不走空的原则,固然那玩意是不能随身携带,但曹昂还是让人来车装走,之后对司南的主人一顿忽悠,成功骗到一块手心大的磁铁,揣怀里带走。
这下,齐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