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一个酒瓶在舞台之上碎裂,酒水四散而开。
现场寂静一片。
“老子喜欢文志强的歌,来首他的《岁月》来听听。别他妈摇滚了,难听死了。”光头醉汉摇晃着身子骂道。
“唱《岁月》,唱文志强的。”台下也有几个看热闹的青年叫嚣着。
但此时更多的是沉寂,众人的眼睛紧紧盯着台上的长发青年,也盯着发飙的光头醉汉。
“对不起,我只唱摇滚。”长发青年面无表情的说道。
“嘁,傻缺!我让尼玛只会摇滚。”光头青年不屑一笑,然后从兜里拿出一把百元大钞洒向台上,“老子给钱,给老子唱。”
长发青年抱着贝斯的手青筋直露,咬着牙道:“对不起,摇滚不死。”
贝斯弹起,鼓声打起,歌声也再起——
“朋友,来杯酒,跟我一起走
牵着爱人的手
朋友,喝杯酒,跟我一起吼
青春永不朽——
啦啦啦——啦——”
现场的气氛再次被长发青年点燃,散落在地的百元大钞没人看一眼,一起跟着疯子乐队一起疯狂。慕容燕早就挥动着手冲到前面欢呼去了,一遍挥手一边欢呼,”摇滚不死、摇滚不死!”讷讷的张冬冬也畏手畏脚地跟了过去。
气急败坏地光头青年被同伴拉走,以免引起众怒,歌厅的保安也悄悄跟了过来,如果光头青年再次放肆,说不得保安要请他出去。
一场风波被长发青年一句“摇滚不死”平息,一场高潮也被这句“摇滚不死”点燃,台下的众人如痴如醉。
李默是深深记住了这个长发青年,和他的“疯子”乐队。
“歌厅的老板以前是玩摇滚的,所以这里经常请一些摇滚乐队来驻唱。”庄子夜凑到李默耳边说道。
“你怎么知道。”现场声音太大,李默只好也凑到庄子夜耳边说话。
“我经常来,我也喜欢摇滚,慕容燕是被我带下坑的。”
李默没想到庄子夜居然也喜欢摇滚,“没想到。”
“没想到什么?”庄子夜没听到李默的话,大声问道。
“没想到你也喜欢摇滚。”李默于是大声道。
“那你呢?喜欢摇滚吗?”
“喜欢!”
“那你要不要上去吼几句?”
“不了,五音不全,就不献丑了。”李默摇摇头拒绝道。
“你就藏着吧!”庄子夜似笑非笑地看着李默,看得李默浑身不自在。
疯子乐队谢场,场下又是一阵欢呼。
“我们去包厢唱歌吗?”叶满都问。
“不去了,就在大厅,多有气氛。”庄子夜道。
“那好吧,你们去找个卡座,我去拎一箱啤酒来。”叶满都说完,就去吧台买酒去了。
卡座是要收费的,想不收费去台下的空地,可以站着听。
卡座不大,八个坐在一起有些挤,但众狼们非常享受这种拥挤。
庄子夜有意无意地坐在李默身边,不时跟李默碰杯,啤酒虽然不醉人,但是醉膀胱。几瓶啤酒下肚,众人开始频繁跑厕所了。
疯子乐队已经收工离开,歌厅的自家伴奏乐队上台,接受顾客的自秀。只要觉得自己唱的还行就可以上台表演,这是这家名叫“向上青年”的歌厅特有的经营方式,引起了一大批青年顾客。
叶满都在众人的怂恿下也上台高歌一曲,搔头摆手的唱了一首庄晓月的《梦里水乡》,因为李文娟是庄晓月的歌迷,所以叶满都就骚了一把,博得佳人一笑。
佳人笑了,笑地花枝乱颤,叶满都的骚情也引得全场哄笑。
李默被叶满都骚的尿急,直奔厕所而去。
庄子夜也借口上厕所,跟了上去。
从卫生间出来,洗了洗手,从口袋里拿出手巾,把手擦看。转身便看到靠在墙上,正一脸笑意地看着自己的庄子夜。
“你在这儿干什么?”李默奇怪地问道。
“上厕所啊,刚出来。然后就遇见了你,好巧!”庄子夜笑道。
好生硬的搭讪,李默把手巾放进口袋。
李默摸摸鼻子,问道:“找我有事?”
“里面太闹,出去走走?”庄子夜指了指出去的方向,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