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守承拎了两桶白酒,嘚瑟地站在房外。
最近一周,是李守承的幸福一周。
打从强子丢了工作,每天灰头灰脸骑个破自行车出门,半夜三更累得要死地回来,就猜到他去打杂工了。
以往强子换工作,他能不知道,最多的就是短时工,一天十几个小时,又没什么保障。
等到月底,只给开三百大元,从白天干到黑夜,简直不是人干的。
没想到,强子又捡起老本行了。
其实,从丢失工作那天,他就看不懂强子了。
这也好,作为朋友,劝也劝了,不听就跟他没关系了。
李守承内心油然生出了一种优越感,此时不嘚瑟更待何时。
混到现在,他李守承也该高兴两天,在大琳面前放光彩了!
最近,他终于找到弥补自己缺憾的东西。
是的,他用半月工资,买了一种神药——乐比高。
服用乐比高,想不长高,真难!
连吃三天,他自信满了,内心也膨胀了,现在感觉一点不比强子矮了。
这一回,他再也不怕强子跟别人在大学的糗事了。
“强子,怎……样?看……看出我变了吗?”
郑子强从上至下,瞟来瞟去,除了因为熬夜看美图,两只肿眼泡外,没什么变化。
可目光落到他手中的两桶纯粮,突然醒悟。
“切!让我欠人情,我强子是那种人嘛,给!”
啪!
一百元扔桌上。
爷不差钱了!
“乖乖,强子,你……多大了,还跟大娘要钱?别人知道,笑话死了!”
李守承心中得意,强子竟然还跟家里要钱,这要让大琳知道,脸?丢大了。
“滚,鬼才跟家里要钱,看,我赚的。”
砰!
李守承眼睛发黑,直愣愣盯着床上一堆大小的钞票,半天没喘过气。
“你抢……银行了?”
一边去,郑子强骨东又翻过身,整齐穿上衣服,把钱弄成一堆,拎着往门外走去。
一周没见到大琳了,以前大琳妈在的时候,他也不敢去大琳家。
在门外不期而遇,也就是打个招呼、说会儿话,要不是大琳主动到老郑家,两人难得一聊半宿,关系越来越好。
当然,最近两人又生疏了。
他忙着摆摊,从早忙到晚,回家就是睡觉,至多卖完货经过大门,扫上两眼。
当然,也有时候会远远看到大琳出来进去,屋里灯是亮了,这才安心。
现在,他可以大胆去找大琳了,一周赚钱计划完成,承诺该兑现了。
不对,这事得让爸妈先知道。
想到这,他又折回家,拎着一堆钱,大大方方摆在爸妈面前。
“一万三千元,一周摆地摊的成果,现在我就去叫大琳,你直接跟她说,认干闺女。”
郑爸郑妈惊奇地望着成堆的票子,完全不敢相信,过了不知多久,终于抬起头,半是怀疑半是不安盯着强子的眼睛。
“儿子,你没做什么违法的事吧?是不是……”
郑子强恼了,“什么是不是,正而八经赚的,这点钱算什么,以后还会更多!”
说完,又把成堆的钱扒拉到袋里,不顾目瞪口呆的父母依旧不安的眼神,转身走了。
没一会儿,他站在大琳家门外,突然有点心虚。
因为他觉得似乎看到小学班任那双望向他的眼神,阴沉的,严厉的眼神。
人走了,余威尤存!
郑子强的心跟兔子一样,猝然间咚咚乱跳,竟然有点打怵!
不过,很快他就镇定下来,竖起耳朵,听里面的声音。
没错,大琳家院里有人,他们在说话。
“大琳,我们来过好几次了,什么时候还钱?”
声音听起来耳熟,是一个中年男人的粗嗓门。
接着另一个女人在旁边低声嘀咕,“大琳,我知道你为了母亲治病借钱,这没什么,可如今你妈走了,你也痛快点,就把这合同签了吧。”
签合同?
什么合同?
卖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