捧着一份快餐,克拉丽斯在快餐店的角落位置不顾形象大快朵颐。
她太饿了。
都怪那个该死的唐恩·琼斯,居然不让酒店给自己提供一份早餐,要知道她还在长身体呢,饿一顿没什么,饿一夜时间那就是大问题了。
最关键这才是第一天,她不知道唐恩究竟要在洛杉矶呆多久,这段时间里只能依靠自己赚钱填饱肚子,逃跑?这或许是个办法,但她不认为自己应该这样做,她已经给摩根惹了很多麻烦,要是再从唐恩眼皮子底下跑了,那摩根肯定会被警察抓走起诉的。
这样不对,很不对,自己只是想实现逃离那个家,在外面过上舒适生活而已,绝对不能因为自己而连累对自己很好的人。
但是,兜里的钱加上从摩根那借来的一共不到650美元,去掉眼前这顿饭的花费,自己还剩下635美元了,该死的!洛杉矶的物价怎么这么贵!一份快餐就要了快20美元了,兜里这些钱根本养活不了自己,必须尽快想办法赚钱了。
万幸的是可乐还是1美元一罐,这可是克拉丽斯的生命之源,让那些嚷嚷可乐不健康的家伙都见鬼去吧,她才不会听这些屁话呢。
吃饱喝足后,克拉丽斯没有急着离开,从包里掏出一个小本子,里面写着她早就计划好的一切。
首先,想要当街头艺人的话,自己需要一把吉他,摩根家里倒是有一把电吉他,上面还有ssh的签名,她可不敢动那把吉他,克拉丽斯很清楚那把吉他本身价格就不低,更别提还有枪花乐队主音吉他手的签名,价值更是难以估量,要是自己把那把吉他拿来用,那问题可就真的大发了。
再说,自己也用不上一把电吉他,街头可没有地方供电,或许以后自己在街头混出名声了,会有商店愿意给自己提供,但现在,还是放在一边别去想了。
同样是没电的原因,也有钱不够的原因,扩音设备自己暂时也别想了。搞到吉他后,去地铁站之类的地方表演比较好,那种环境可以让自己的歌声被放大一些,要是在室外,自己的声音只能被吉他声掩盖住,除非有人凑近了才能听清,但自己可不喜欢被那么多人堵在中间,搞不好会呼吸困难。
克拉丽斯脑子里从来就没有无人驻足聆听自己歌声的想法,这方面她很有自信。
身上资产缩水一大半,终于从二手乐器店里买到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把吉他,克拉丽斯在店里试过,音色很不错,尽管还不是绝顶,对她来说只要够用就行,她靠的可不是吉他的音色和演奏技巧,而是自己的嗓音。
跑到星光大道附近的地铁站出入口,克拉丽斯很会挑选地方,整个洛杉矶就数这里最繁华,人流也最多,同样,卖艺的人也出奇多。
克拉丽斯很清楚,这些人都是奔着出名才来的,希望脚下踩着那些名人签名和手印的地砖,能给自己带来一些关注度。当然,这些人当中肯定有不少没什么天分,在这里年复一年表演,依然无法获得掌声的人,搞不好他们曾经的梦想早就消失了,剩下的只是为谋生而重复着街头演出的工作。
克拉丽斯不会同情这些人,也不会认为自己会变成这样,她一定会成功的,当明星?当然好了,那是她的终极目标,现在,她只需要在这里唱出一点名声,让路过的人甘愿从自己兜里掏出点现金,扔进自己放在面前的吉他盒子里就行。
当真正站在这里的时候,刚刚还信心满满的克拉丽斯突然愣神了,明明自己是个青春靓丽的女孩儿,明明自己抱着吉他即将演唱,为什么路过自己身边的人连目光都不愿意落在她身上?即便有,也多是些奇怪的眼神,象是在说‘哪来的乡下姑娘’一样。
克拉丽斯突然有些不自在的调整了下吉他背带,又整理了一番自己的衣服,看起来很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