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副身子,也的确该好好补补。
知景下意识的看了一下自己干瘪的身子,都十四岁了,身上还是一副排骨,胸前平平,甚至连大姨妈都还没来。
哎,明显的营养不良。
“今天是个好日子,心想的事儿都能成,今天是个好日子,打开了家门咱迎兔子,啊……”
知景一边哼着小曲,一边拎着兔子耳朵在头上绕着圈,“吆吼”潇洒一扔,进了自己身后背着的竹筐。
等她打算继续上路的时候,一转身,忽然惊得一跳!
身后站着一个男人,一个浑身上下像是被水泡过一样湿淋淋的男人。
一身黑色锦衣,腰束玉带,乌发凌乱,脸色白的透明,一双墨色眸子滴血似的发红,他微微抬起手,指了指知景的背筐。
“那只兔子,是我猎的。”
他的血顺着手腕淌了出来。
看起来他受了严重的伤!
本就有严重的伤,然后拼了命的追这只兔子,才弄得一身湿淋淋的?
是嫌自己死得太慢吗?
就说么,哪有天上掉馅饼这样的好事!
还守株待兔呢,要不是眼前这个人把兔子追懵了,它能撞树上吗?
知景心里衡量着眼前的情况。
这里可不是自己前世,我大天朝别的不说,治安是可以的。
但是,眼前这个人,明显身上有功夫,似乎在不久之前刚刚经历过杀戮。
为了一只兔子,他会不会跟自己动手?
也许会。
心里这么想着,可是嘴上却不知死活的说道:“我要这兔子是为了卖钱,你要这兔子是为了什么?”
听到自己的声音,知景好险没把自己的舌头咬掉。
这该死的讨价还价的职业病!
事已至此,话已经说了,再后悔也没用,知景只好睁着一双美丽的大眼睛警惕的看着男人。
男人也定定的看着知景。
就在知景以为,他肯定不耐回答她的问题,说不定下一刻就要动手的时候,那人却说道:“果腹。”
他的声音很轻柔,完全不似他的眼神这般冷厉。
知景扬了扬眉毛,不怕死的得寸进尺道:“那正好,你付我银子,我给你兔子。我既卖了兔子赚到了钱,你也拿到了兔子果腹,两全其美的事。”
不要脸!
知景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
又赶紧补充道,“我要的不多,只要二十两银子。”
知景握紧手中的袖弩,她担心那人一生气,冲过来拍死她。
那人勾了一下嘴角,嗤笑一声道:“姑娘还真是一个不爱占便宜的人。”
“多谢夸奖。”
为了银子,知景豁出去了。
反正这里只有他和她,出了这座山,以后人海茫茫,谁还能认识谁?
看着男人毫血色的唇,知景心里揣摩着,这人现在估计除了色厉内荏,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结果他却伸手,从怀中掏出一个五十两的银锭子,拿在手中,掂了掂。
“我可以给你五十两,不过,需要你帮我把兔子处理干净,烤熟,如何?”
知景心里一动,哈哈,从身分文,到第一桶金,就这么简单。
眼睛盯着他,知景用另外一只手伸向背后的竹筐,摸着兔子拎了出来。
“你先把银子扔过来?”
那男人一听,并没有犹豫,就把手里的银锭子扔到了知景脚下。
知景一边把手里的兔子扔在地上,一边顺手捡起银锭子,直起腰,还不忘对着眼前的男人竖了一下大拇指,“爽快!找个干净的暖和点的地方,等着吃香喷喷的烤兔肉吧。”
知景说完,潇洒转身,拾柴,架火,给兔子扒皮,动作利索,手脚麻利。
动作娴熟,经验丰富,乡野丫头难道都这样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