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笙一个激灵从地上坐了起来,“嗷嗷。”
仓鼠停下了洗澡,吐出一袋面包和一根火腿肠。
汤笙用小碗儿盛了河水,将面包撕烂泡进去,灌进去一大半之后,顾渊才迷迷糊糊的睁开了眼。
“谢谢。”
气若游丝,团崽都要怀疑这人是不是要坚持不住了。
在汤笙和善的监督下,顾渊将剩下的面包汤狼吞虎咽的吞进肚子里。
“谢谢。”
顾渊不太想吃火腿肠:
这种东西在末世算得上是稀有物,有的异能者忙活一个月,才能吃上一顿。
“嗷?”
汤笙以为他是不会吃,便将火腿肠夺了过来,撕开包装,强硬的塞进顾渊嘴巴里。
滴滴滴!!!!!
团崽看着不知道怎么回事,汤陈再次飙升到90%的怒气值,气的差点儿撂挑子不干。
“笙笙,您这次太过分了。”
顾渊在看到汤陈的一刻瞬间紧绷起来:
现在的他,在汤陈面前,就像一只蚂蚁一样渺小,是随时会被杀死的存在。
“你不用怕我,我不是来找你的。”
汤陈的视线回到汤笙脸上,“您不应该带着人类出逃。”
“吼——”
不知道是哪只丧尸在外面吼叫一声,紧接着好几声吼叫接连传来,像是在控诉汤笙的‘误’。
“您还小,随时都会有危险。”
汤陈的视线温暖而和蔼,几乎使汤笙忘记了这个丧尸是怎么杀死同等级的三只丧尸,吃掉他们的晶核,最后成为s市的王。
“嗷——”
汤笙侧着脖子露出苍白的脖颈——这是一种示弱仪式,汤笙在告诉汤陈,他愿意屈服于汤陈,只要汤陈愿意,随时可以扯断他的脖子。
当然,汤笙肯这样做,完全是因为他知道,汤陈一定不会扯断他的脖子。
早在汤笙第一天当上s市的王,汤笙便违背了丧尸群的纪律:
他实在是太饿了,汤笙捕猎之后,他竟然第一个冲上去吃肉,最可怕的是,他还吃到了。
等腹中渐渐充盈起来,汤笙才意识到自己犯了多大一个误。
为了活命,汤笙主动对当时的汤陈露出脖颈,希望‘王’可以饶恕他。
原本汤笙以为自己是要不死也要掉层皮了,谁能想到汤陈不仅没动他,还撕下一块而肉塞给了汤笙。
渐渐的,汤笙便发现不管汤笙有多生气,都不会杀自己。
从那以后,只要是汤陈生气,汤笙便会露出脖子‘任人宰割’。
每次汤笙这样做,汤陈便会扭开脖子,不再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