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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着备马车的功夫,宋澈找府上的老管家打听了一番,自己究竟是咋来到这儿的。
“据老爷说,那是个月黑风高夜,他恰好返途赶路,突然!天空一道炽光乍现!老爷还以为天神下凡了,便寻了过去,谁料神仙没找到,却发现了昏迷的姑爷您,
咱家老爷乐善好施,即使遇到流浪狗,也得将它喂饱了再走;
加之姑爷您踏光而来,又身着奇装异服,老爷认为这是缘分,便将您给救了回来,打算给家里冲冲喜,祛祛这段日子的晦气。”
他么的,敢情老子只是拿来冲喜的?
自己八成是在摔下山时,恰好踩到了时空节点,穿越虫洞来到了这里。
比大海捞针都要小的概率,偏偏被我给撞见了,这究竟是意外,还是命中注定?
“你刚才提到了我的衣服,该不会扔了吧?”
“老爷说,若姑爷醒不过来,便连同你的衣冠烧给你,因此并没有扔,现存放在后院的杂物间里。”
宋澈的越野背包里,可藏着不少宝贝。
他找老管家要了锁匙,迫不及待来到后院。
果然登山装备都在。
他赶紧掏了掏裤兜,香烟与火机都还在,他欣喜若狂,迫不及待点上了一根儿,“嘶……”猛吸一口。
尼古丁迅速充斥大脑,“呼……”随着缓缓吐出的烟雾,所有烦恼一扫而空,这才叫重获新生。
抽烟还得是芙蓉王,穿越古代也不彷徨!
随后他又翻了翻背包,手机,充电宝,防狼电棍,户外全套急救包……
这些科技与狠活儿,日后必定会有大用处。
要是千年之后,考古学家从墓穴里发现一部手机,会不会轰动全人类?
宋澈望着夹在手中,袅袅娜娜的香烟,不禁思考起未来——
回,大概是回不去了。而即便能回去,从山上摔下来,不死也得残疾。
老丈人虽一声不吭将自己招作了女婿,但实打实对自己有救命之恩。何况那白得来的老婆,长得是真漂亮。
“好!”
宋澈将烟头往地上狠狠一扔,既然老天重启了我的人生,老子就在古代,做大做强,再创辉煌!
……
“我们沈家,从太爷爷那辈开始,一身布衣闯苏州,历经四代人的心血,才有了今日的家业,其中字号最老,招牌最亮,信誉最高,也是家喻户晓的,四大名绣之一的‘苏绣’,从纺织,漂染,纹绣,制衣,可谓是售遍大江南北……”
马车内,沈文君自豪地介绍着发家史。
宋澈则是撩起窗帘,沿途欣赏着苏州城里的风景,江南水乡商旅互通,物华天宝人杰地灵。
生活在没有发动机与尾气的质朴时代,其实也挺不的。
“宋澈!”
“啊?”
“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沈文君瞪着眼睛。
宋澈掏了掏耳朵,“听了,听了,”左耳朵听了,右耳朵出了,他忽然好奇:“昨夜听芙儿说,大梁王朝四面虎狼,江南四处皆有流民,为何城里不见身影?”
沈文君低声道:“江南如此富有,哪来的流民?都是遭了倭寇抢掠,从沿海一代逃来的。”
烽火四起,盗匪横生,走南闯北的商人,特别是丝绸生意,怕是最不好做。
宋澈暗叹一口气,为何偏偏穿越到了这乱世之中呢?
“小姐,陈仁才那王八蛋,又来咱坊间挖人了。”
车外传来马夫阿福的声音。
沈文君即刻锁了眉,掀开车帘探去——
挂扁“云水坊”的店铺前,停着一辆富丽堂皇的马车,车辕上半靠着个手持折扇的黄杉男子,生着一张马脸,一副尖酸刻薄相,他扯着嗓子喊:
“都给我快点儿啊,磨磨唧唧什么呢!”
两个背着包袱的妇女,快步走出云水坊,低头向马车靠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