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如梭,一眨眼,炎炎夏日,酷暑难耐就变成了金秋时节,丹桂飘香。
从纺织厂回来,周大山就替王翠翠的班在屠宰场上班。
周大山接替了李三刀记账的活,有人来买肉就记一笔,没有人就喝上一口搪瓷杯里红糖水,看看书。
“我大侄女快生了吧。”李三刀耳朵上夹着烟,给王富贵打下手。
王富贵点点头,又麻利的把猪身上的板油剔下来,递给李三刀。
“你那毛脚女婿你是怎么安排的?”
“秋收过了后扔公社小学去,他也就能对付对付一窝熊孩子。”
不知道自己很快就要接收一堆麻烦的周大山,盯着老丈人手底下的猪,在账本上两只猪蹄,一斤排骨,一斤猪肝,然后从兜里掏出钱放进抽屉里。
“爹,排骨,猪肝各要一斤,再要两只猪蹄。”
王富贵把手里的刀一下砍在猪肋骨间,扭头没好气的冲周大山怒骂,“没出息的小王八,野猪吃不了细糠,一天天劲想着吃这下脚料,再记一斤猪五花,我家翠翠可不吃下脚料!”
在六十年代,屠宰场的人都是拿猪下水喂鸡喂狗的,所以听到周大山直接开口选肉,大家也都不在意,甚至还觉得自己占便宜了,毕竟周大山已经把自己分肉的份额换成了猪下水。
王富贵把猪大卸八块好,拿着怨种女婿点的东西和自己的猪五花就先走了,把东西挂在车头上,车头因为重量不受控制的向里拐,王富贵轻松的控制住车头,长腿一跨就轻松的骑了起来。
突然车后座一重,王富贵习以为常,稳稳的控制住车身然后开始加速。
周大山抓住坐垫,两条长腿架在车轱辘中间,闭着眼睛享受微风送来的桂花香,王富贵身上的血腥味可以忽略不计,天天坐在王富贵后头,早就习惯了。
一到家,周大山就喊道“爹,我来烧火,您来掌厨,咱们先把这猪肝处理了。”
“烧什么烧,老娘饭都做好了,你又瞎捣鼓什么?”
王翠翠扶着肚子走到厨房门口,皱起眉头看着周大山坐下开始烧火。
“翠翠,你坐着,我来看看这小子能弄出什么花来?”
王富贵按着周大山的说法,眉头一直紧皱,直到后来闻到香味,才觉得这女婿有两把刷子。
一家三口就没有一个饭量小的,桌上的吃的一点不剩。
“没想到这猪肝竟然这么好吃。”王翠翠抱着肚子意犹未尽。
王富贵剔着牙说道“能不好吃嘛,这么多油炒的。”
周大山不发一言,正在脑子里计算着明天休息去找徐洋那小子一趟。
扶着王翠翠在院子走了两圈消消食,两人就回到房里午休。
周大山醒来时,王翠翠还在睡,额头上还有细细的汗珠。
去院子里打了井水给自己擦了擦,这才重新打了水去给王翠翠擦了擦额头和双手,然后就跑到院子里躺在摇椅上乘凉。
院子里有棵柿子树,石桌也放在这下面,所以说王家这小日子是真的不。
王富贵出来就看到周大山有一下没一下的摇着蒲扇,也没管他,自己推着车回屠宰场,公社的猪处理完了,接下来就是安排下面大队的猪了。
第二天一大早,翁婿俩就一南一北分道扬镳了。
周大山在纺织厂门口蹲了老半天,才把徐洋等到。
“啊,兄弟,你来了!”徐洋揉着眼睛,发现没有看,立马一蹦三跳的跑过来搭在周大山身上。
“这不是秋收刚结束,我才有时间来看看你。”
“看来这秋收也没有那么苦啊,你这已经窜到我肩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