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么样想,杨乐不得不去了学校,还特意去了卖酒的地方,买上了一瓶酒,带去了学校。
等到杨乐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很晚了。
走在学校的林荫路上,杨乐心绪平静了下来。
自己已经好久没有平静的在校园中,安静的走过了。生活,有时候,还真是充满了无奈。
因为已经快入秋,一些落叶类植物,已经开始了落叶,薄薄的一层,辅在小径上,令得小径仿佛蒙上了一层黄色的地毯。
走在小径上,脚踩在上面,仿佛能听见叶子破碎的声音。
杨乐就这样,慢慢的走着,体会着这自从重生过来后,很久没有过的放松。
回顾这几个月来的事,这才发现,自己好像已经融入了这个世界,再也没有那股格格不入的疏离。
在之前的时候,杨乐总觉得自己是这个地方的一个过客,冷眼看这世间的一切,仿佛飘在空中,落不了地的失落,曾一度侵蚀着杨乐的神经。
尽管之前暑假的时候,回了老家一趟,当见到自己这个世界的父母妹妹的时候,杨乐是欢乐的,却感觉总是缺少了一些情感上的共鸣般。
经过这几个月的适应,杨乐已经渐渐有些适应了。
适应这个身体原本拥有的一切,继承了原本杨乐的意志,合二为一。
抄,写歌,这一切切都让杨乐,找回了自信,原本的穷屌丝,也变了,变得更加的适应了这个社会中的一切一切。
想到这里,杨乐的脚步不禁加快,踏在落叶上的脚,更加沉稳有力了许多。
这次去高叔家,杨乐见到了师娘,被留下吃了午饭。
课,终究杨乐还是没有去上,大四,原本就很少课。作为最后的一个小社会,象牙塔,大四的时候,已经步入了实习,学校也对于管理,适当放宽了好多。
电话在这时候响了,杨乐看了看,接起了电话。
“杨代表,谢谢你,为我们写了一首好歌,让我不置于被人扫地出门。”
“江婧,为什么这样说呢?是有什么我不知道的事吗?”
“歌火了,就是你写给王旭的那首歌,现在已经冲进了榜单第七名,相比初上时,已经前进了十名,迈入榜单前十之列了。”
“哦,我知道了。”
对于杨乐电话那头的轻描淡写,江婧不知道该如何评价了。是该说杨代表自信呢,还是别的什么。
一时间,电话那头沉默了下来。
挂掉电话,杨乐想起,刚才在高叔家的时候,高叔告诉杨乐,八月份的时候,杨乐要去参加交流会的事。
理由是,做为创作出《致爱丽丝》的杨乐,已经在古典音乐圈里,有了不小的名声,也是目前华夏能拿出手的最有名的人之一。
杨乐怎么也想不到,就一首钢琴曲,自己还成了音乐家了?
杨乐对于钢琴曲的影响力的白痴,才造成了他的无动于衷。